河北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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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8-12-1 10:57:05 |
河北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惟一的一所省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,1921年建校至今已有87年的 历史。我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,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,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 。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。 一、报名条件: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、应届硕士毕业生(最迟在入学时取得硕士学位 );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或6年以上,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或主持过省级以上 项目或获得省、部级奖励者,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。身体健康,年龄不超过45岁,报考 定向(委培)、自筹的考生年龄不限。 二、报名手续:我校2009年博士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。 三、 考试: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。2009年3月20日报到,3月21日至3月22日考 试,3月23日同等学力加试。加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(人文社科类: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; 理工类:自然辩证法)及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(具体考试书目与所在学院联系)。 四、报名者应于2008年12月30日前(以当地邮戳为准)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: 1、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。登记表中的"单位意见"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,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;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 部门填写意见; 2、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; 3、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、硕士学位论文、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 材料; 4、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(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)或证明书。参加考试报到时 需出示证书原件; 5、政审表; 6、同等学历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还须提供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或主持 过省级以上项目批准书或获得省、部级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。 五、考生于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登陆河北省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网站输入 个人基本信息。不输入者报名无效。 六、报名费200元(外地可通过邮局汇款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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